发生在一个采矿营地的极为感伤的故事。那个营地收养了一个“印第安宝宝”,他们起名为“幸运儿”。我第一次读到它,是在普林斯顿大学参加一个名叫“美国西部文学”的讨论会上,当时一点都没有感动。在我的读后感(写作日期为1992年11月14日)中,我觉得这篇小说唯一值得称道之处,是其中有趣的角色名字:“矮墩墩”“肯塔克”“法国佬皮特”“切罗基人萨尔”等等。几年前我碰巧又读到了《咆哮营的幸运儿》,我哭得很厉害,你会发现我那本多佛超值版上有泪渍。依我看是人到中年变得更多愁善感了。不过我觉得我后来的反应也说明了读小说需要在适合它的人生阶段去读。记住,玛雅: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反之亦然。书本如此,生活亦如此。 ——A.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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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他厌恶地重复了一遍这个词。“我跟你说说我不喜欢什么好吗?我不喜欢后现代主义、后世界末日的背景、已亡故的讲述者以及魔幻现实主义。对那些按说是机巧形式的设置、多种字体、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出现的照片——根本说来,任何一种花招——我都几乎没有共鸣。我觉得关于大屠杀或者世界上任何一种大悲剧的虚构文学作品都令人反感——拜托,这些只能用非虚构写法。我不喜欢按侦探文学或者幻想文学的路子来写类型小说。文学就是文学,类型小说就是类型小说,混搭很少能有令人满意的结果。我不喜欢童书,特别是有写到孤儿的,我也不想让我的书架上有很多给青少年读者看的书。我不喜欢任何超过四百页或者低于一百五十页的书。我厌恶电视真人秀明星请人捉刀的小说、名人的图文书、体坛人物的回忆录、搭电影顺风车的版本、新奇玩意儿以及——我想这不用说——关于吸血鬼的书。我几乎不进处女作、鸡仔文学、诗集和翻译作品。我也宁愿不进系列书,可是钱包的需要让我不得不进。至于你,你不用跟我说什么‘下一部畅销系列书’,等它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再跟我讲也不迟。最重要的是,洛曼女士,我觉得一个小老头儿的薄薄一本回忆录,写他的老婆死于癌症,这样的书绝对让人难以忍受。不论销售代表声称写得有多好,也不管你向我保证母亲节那天我能卖出多少本。”